隨著昆山市城市化擴展、企業數量巨增、外來人口涌入,如同其他地區的城管執法一樣,除了遇到了暴力執法與暴力抗法事件等既損害了城管的執法形象,也制約了城市文明、和諧發展的事件外,還面臨著街道、社區、小區內的住戶與商戶、住戶與住戶、住戶與物業、工廠與員工、工廠與工廠之間的新的執法難現象。
昆山市城管局執法大隊為解決這一難題,自2017年年底起,經過昆山市城管局、昆山司法局、瀛和昆山所·江蘇瀛成律師事務所等諸多單位多次商議后,決定開展律師駐隊工作試點,2018年7月,瀛和昆山所正式向昆山市城管局的試點中隊派駐駐隊律師。
依據昆山實際情況,結合人員及企業特征,分別選擇位于昆山市老城區內的朝陽中隊與位于昆山市新老城區結合部的同心中隊作為兩個試點中隊派駐律師。根據昆山市城管局、昆山市司法局的布署,瀛和昆山所派駐律師分別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聚合點:
1.駐隊律師為朝陽中隊、同心中隊的隊員提供法律咨詢、配合執法隊員的執法工作,化解執法視野的盲區;
2.督促當事人履行相關義務,對不及時履行《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義務的行政相對人,駐隊律師發出《律師函》進行催告、催繳,并釋明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3.駐隊律師通過不定期的方式在執法隊伍中進行法律培訓,為執法隊員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發揮助力作用;
4.對于相關當事人認為第三方違章導致權益受侵害時,通過參與社區會議,協商解決方式,告知執法大隊的執法權限,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用有效的方式化解小區內部矛盾。
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確保在駐隊服務過程中將律師的工作面進行下沉,不止于大隊或局內,而是深入執法一線。駐隊律師與執法隊員一起辦公,共同探討執法難點。看著執法隊員們每天汗流浹背,行色匆匆,駐隊律師才真正體會執法隊員工作之不易,深感昆山整潔而美麗的市容離不開執法隊員的辛勤付出,更加感到肩上沉甸甸的壓力,希望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讓執法隊員們獲得更多百姓的理解,讓昆山市容充滿感恩的美。
在具體工作中,駐隊律師不局限于工作方式,以切實有效為目標,積極為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答,并出具書面法律合規意見。包含1、城管在整治“破墻開店”行為時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2、老城區非機動車違法停放如何處罰問題;3、如何界定居民樓下餐飲店的油煙、噪音、異味問題;4、責令拆除違章建筑物時法律文書的送達及送達主體的問題;5、商鋪越界擺放貨物的處罰問題等等。
駐隊律師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無論是城管執法人員還是當事人,都對駐隊律師的工作成效予以積極肯定。通過與律師互動,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時既確保了程序正當,也做到了實體合法,保證合法性與社會效果有機結合。實踐證明“律師駐隊”城管執法,既是響應司法部與建設部的號召,也切合依法行政的執法要求,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和可操作性。
首先,律師運用專業法律知識,輔助城管執法人員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哪些該為、哪些不該為。其次,“律師駐隊”城管執法,現場監督,能有效和及時地糾正城管人員在執法中的不法行為,防止簡單執法、暴力執法和隨意執法行為的發生,有利于提升城管的執法水平,確保執法的公正、公平和嚴肅性。律師以第三方、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與行政相對人溝通協調,提出律師意見建議,便于當事人理解和接受,以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律師通過“駐隊”方式助力城管執法,既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實踐優勢和職業優勢,又有利于增強執法隊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也有利于引導城市管理相對人依靠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經國務院法制辦批準的全國縣級市一家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行政機構,是昆山市政府對城市管理、城管行政執法方面進行綜合管理的部門,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法制科、市政管理科、市容管理科(行政服務科)、城管督察科(監察審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