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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權利,提升法律服務品質,6月22日下午,浙江瀛高律師事務所開展了《民事證據新規(一)》主題分享交流會,瀛高律所孫興洋主任擔任主講。
孫主任通過闡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制定背景切入主題,就當事人舉證、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舉證時限與證據交換、質證、證據的審核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而全面的舉例解析。
該規定于今年5月1日生效適用,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同時推進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推動民事審判程序規范化,有利于解決訴訟主體存在虛假陳述、濫用舉證權利、虛假鑒定、隨意撤銷鑒定、人民法院認定采信證據不規范等問題,塑造新的民事訴訟結構,滿足人民法院審判實踐的需要,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