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互聯網巨頭“美團點評”集團,因其平臺上充斥著大量非法培訓機構在公然售賣課程,被河南省藝術培訓行業協會向其所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為了解具體情況,鄭州電視臺記者找到了該協會的相關負責人,就此事進行了采訪。通過采訪,記者了解到非法培訓確實問題突出,那么網絡平臺到底需不需要審查入駐商家的資質?國家對于網絡平臺的監管又有哪些法律法規?就此問題記者又專程采訪了河南瀛豫律師事務所張哲利律師。
培訓機構在“美團”“大眾點評”等網絡平臺發布信息的時候,網絡平臺是否需要審核其資質?
張律師解答:
網絡平臺也是要有準入資質審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十七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為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非經營用戶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節有關規定。”
消費者在網絡平臺上,如何鑒別商家的資質有沒有問題?
張律師解答:
關于這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五條也有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的行政許可的,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如“美團”“大眾點評”平臺上的培訓機構,并沒有按法律規定公示營業執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張律師解答:
可以向平臺舉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五十九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投訴、舉報。”
“美團”“大眾點評”上的培訓商家也都沒有設置投訴、舉報途徑。這時候又該怎么辦?
張律師解答:
發現網絡平臺既不履行入駐商戶的資質審核義務,又不要求商戶展示其營業執照、行政許可信息,連舉報通道都不健全的情況下,這已經屬于嚴重違法,應當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網絡平臺出現以上問題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呢?
張律師解答:
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第二款規定“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以及第三款規定: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身處新時代,在新目標的驅動下,張哲利律師說:“身為青年律師,我們深知法律實踐對于社會生活的重要性,而普及法律知識,是自己的社會責任之一。”河南瀛豫律師事務所長期置身社會普法、弘揚法治,以多種方式進行法治宣傳,向社會普及法律知識,增加公眾法律意識,為維護社會穩定、建設法治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積極貢獻力量。